

下面是来源于网友的实名报料:
上级党和政府领导:
我们是隆回县荷香桥镇首个党和政府欺诈百姓案的受害者。
早在2000年荷香桥镇党委政府为了早日完成隆回县花六公路指挥部所分配的土石方工程任务,不择手段,合谋竹叶村支两委干部骗取我们签订了《竹叶村花六公路路基土石方民工建勤任务承包合同书》。
当时参与写合同的是负责分管花六公路的荷香桥镇党委副书记刘海秋,竹叶村支村书记周建国、村长周长顺等。合同条款齐全,简直看不出什么破绽,我们出于对党和政府的信任,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一场诈骗,我们在施工过程中,镇村领导几乎每天到工地来,笑脸相迎,做得天衣无缝。
可工程任务完成,民工要工资时,竹叶村村主任周长顺要求我们在他屋前挖一口小塘,无奈之下,我们又额外承担了1500多元民工工资。之后,我们去领民工工资时(合计民工工资40500元)却彻底地露出狐狸的尾巴:
一、竹叶村以“此项工程是国家建设,所签订合同是政府强迫所为,我们没有这个义务”为理由而拒付民工工资。
二、荷香桥镇党委政府以“合同是村委会所签,政府没有这个义务”为理由。
以上构成了隆回县首个党和政府欺诈百姓案。为此,我们去荷香桥镇上千万次催讨民工工资,且上访了省、市、县等有关部门,至今没有结果;十几年来的讨薪之路,心酸而无奈!我们执着的并不是当初的那些血汗工资,而是在正义的道路上,总会看到光明!
我们十八年前每天做工的工资才10多元,十八年了,记不清跑坏了几双鞋子,默默承受了多少泪水和心酸。也许这个钱在现在来说并没有多少,十八年前是我们的命啊!现已古稀将至,能否在我们有生之年有个说法?
举报人:
周乐纯,男,汉族,生于1955年2月,六都寨镇田山村2组村民。
周柏林,男,汉族,生于1955年3月,六都寨镇田山村1组村民。
廖海江,男,汉族,生于1951年9月,六都寨镇朝阳村4组村民。
2018年10月7日
以上来源于网友报料,具体情况,以官方通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