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消息,邵阳银保监分局近日公布关于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信息。
据了解,段太建担任原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横板桥信用社(现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板桥支行)客户经理期间,对违法发放贷款负有直接责任。阳洪德担任原隆回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横板桥信用社(现湖南隆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横板桥支行)主任期间,对违法发放贷款负有直接责任。
邵阳银保监分别予以两人禁止10年从事银行业工作。
以下为行政处罚信息: